公傷假薪資試算
試算結果
薪資類型:
原薪資金額:
日薪資:
請假天數:
應得薪資補償:NT$
本試算結果僅供參考,實際補償金額請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規定及相關法令辦理。如有爭議,建議洽詢勞工主管機關或專業人士。
公傷假薪資補償相關規定
法律依據
根據《勞動基準法》第59條第2款規定,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而致傷、病者,雇主應按其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。此項補償旨在保障勞工在職業災害醫療期間的基本生活需求。
薪資補償計算方式
- 月薪制:以職災前一個月正常工作時間所得工資除以30計算日薪,再乘以請假天數
- 日薪制:直接以日薪金額乘以請假天數計算
- 時薪制:以時薪乘以每日正常工作時數得出日薪,再乘以請假天數
- 計件制或其他:參考職災前最近一個月平均日薪計算
重要規定說明
- 公傷病假期間雇主應給付全額薪資,不得打折扣
- 公傷病假不影響全勤獎金及年終考核
- 公傷病假無天數上限,以治療復原為準
- 雇主不得因勞工請公傷病假而予以解僱或不利對待
- 如經過二年仍未痊癒,雇主可依法給付40個月平均工資後免除補償責任
申請公傷假注意事項
- 需檢具醫療診斷證明書或相關證明文件
- 應於事前或無法事前申請時,應於復工後補辦請假手續
- 雇主對職業災害認定有爭議時,可先以普通傷病假處理
- 建議保留相關就醫及工作紀錄,以利後續處理
職業災害認定標準
職業災害必須符合「業務執行性」及「業務起因性」兩項要件:
- 業務執行性:勞工在雇主指揮監督下執行職務時發生
- 業務起因性:災害的發生與執行職務間具有相當因果關係
- 包含通勤災害、職業病、工作場所意外等情況
參考資料
- 勞動部勞動基準法第59條職業災害補償規定
- 勞工請假規則第6條公傷病假相關規定
- 勞工保險條例職業災害給付相關規定
-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薪資計算相關規定
-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(82)台勞動二字第14508號函釋
-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職業災害認定標準